明悦心理
所谓的“和孩子一起制定制度”,不过是一个形式,是成人利用强权单方面给孩子制定的。这些“法律”或“制度”充满了强权和虚假,是“恶法”,因为家中的所有成员地位是完全平等的。
老师:
你好,拜读您的《好妈妈胜过好老师》,受益匪浅,又买了一本送给朋友,希望能帮助她教育自己的女儿。现在我有一个问题,向您请教。您书中有篇文章叫《不做穿西装的野人》,认为绝对不能体罚孩子。我有些不同意见,我认为不能单单是说服教育,体罚是必须的,而且很多教育专家也支持惩戒教育。因为在社会上不是也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吗?没有处罚怎么行呢?
我女儿6周岁,我的做法是和孩子一起制定制度。因为她不识字,于是用画画的形式记录下来,然后执行。比如孩子有一段时间没礼貌,讲道理似乎没有用,于是我和她一起定制度,如果再没礼貌,罚站十分钟。因为是一起制定的,女儿也不抵触,有一定的效果。
我是律师,参照《刑法》“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原则,陆陆续续地定了一些制度,比如针对咬手指、咬嘴唇等坏习惯,处罚的方式仅仅是罚站,没打骂,但孩子的坏习惯慢慢地都改掉了。您觉得我的方式对吗?
第二个问题是一件具体的事情,昨天中午她爷爷过生日,她就是不想去,抱着姥姥不松手,还哇哇大哭,讲道理也没有用。我知道她不去的原因是害羞,但不去肯定不行,结果是我强行把她带走,她在爷爷家一直都不开心。您说以后遇到此类问题该怎么办?
期待您的回信,谢谢。你好,这位家长:
你是一名律师,所以你用法律上的惩罚规则对待孩子,认为体罚是必须的。作为律师,我想你一定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吧。普通法律的适用对象是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要区别对待,那么你是如何理解下面这件事的呢?
一个成年人玩耍一支猎枪,不小心走火打死了人,是要定罪的,面临牢狱之罚。同样的事情假设发生在一个7岁小孩身上,也是玩耍猎枪不小心走火打死了人,这个孩子是无罪的,要承担责任的是他的监护人。7岁的孩子并不知道玩耍猎枪的后果,如果发生问题,那是监护人失职了,任何一个法律健全的国家都不会要这个孩子去接受惩罚。
你既然要以律师的职业习惯把要不要体罚孩子上升到《刑法》的高度来说事,那么我也同样用“法律”来和你辨析一下,想必你读到这里已明白我想说什么了吧?
放下作为律师的职业习惯,不要本能地去辩解,请中性地看一下你所持有的观点。你把“法律”搬进家里,套用到孩子身上,已是不公平,而你给孩子制定的“法律”又是如何出台的呢?
你说是“和孩子一起制定”的,但一个6岁的孩子,具备为自己制定规矩、确立行为规范的能力了吗?显然不可能。所以所谓的“和孩子一起制定制度”,不过是一个形式,是你利用成人强权单方面给孩子制定的。虽然没全部看到你这部“法典”,但我相信,里面体现的都是你的意志——这些“法律”或“制度”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是不公平的,充满了强权和虚假,是“恶法”,你把它作为惩罚孩子的“法律依据”,弱小的孩子根本无法抗辩,只能任你判决。
来看看你制定的“法律”的内涵。你要求孩子“有礼貌”,结果孩子“有一段时间没礼貌,讲道理似乎没有用,于是我和她一起定制度,如果再没礼貌,罚站十分钟”。从这一小段貌似合理合法的话中,我读到的是你为了让孩子的外在表现满足你的要求和“礼貌标准”,就根本不顾及孩子的意愿,逼迫她做出各种“有礼貌”的行为——见了阿姨问阿姨好,见了叔叔问叔叔好——否则就定性为没礼貌,就要让她受到处罚。你不尊重她的意愿是正当的,她不听从你的要求就是“违法”。
你说孩子对这些“制度”不抵触,问题是她有力量抵触吗?在你这个律师家长面前,孩子的内心是无助的,她根本不能理解为何要有这些“法律”,也根本搞不懂为何要遵守这些“法律”。儿童原本是愿意讨好家长的,所以你的做法,可能会取得暂时的效果,比如你提到的咬手指、咬嘴唇都通过处罚的方式慢慢改掉了。你会觉得自己的做法不错,用在孩子身上挺有“效果”,但未来堪忧,你的孩子很有可能越来越让你不满意。
你的第二个问题其实就是对这种未来堪忧的预示,孩子不愿意参加爷爷的生日聚会,原因居然是害羞,为此大哭,而你“讲道理”,然后“强行带走”。孩子作为弱者,她的眼泪和痛苦在你这里只能换来一番“道理”,却丝毫不能打动你的心,所以当你发现道理不能说服孩子时,就心安理得地“暴力执法”。你胜利了,孩子一直不开心,这样的事例想必在你的家庭生活中经常发生。
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他的精神是被压抑的,无法健康舒展。他会失去自我,要么自卑、内向、胆怯——比如你的孩子,去爷爷家都会因为“害羞”而不愿意去;要么强力逆反,真的去违法乱纪,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和谐美好的家庭从来不需要“法官”。在爷爷过生日这件事上,如果你换一种做法,孩子不想去就不去,这根本不是什么问题,如果爷爷奶奶问起来,诚实地告诉他们孩子不想来,不要为了大人的面子去强制孩子。可以说,任何关系中,只要有强权就有伤害,家庭生活中尤其如此。
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年龄有大小,赚钱有多少,职位有高低,但地位却是完全平等的。父母对孩子的爱,最基本的表达就是“尊重”,尊重孩子的意愿,尊重孩子的感受和选择,发展他的个人意志。我说过,在道德和安全的底线之上,父母应该让孩子做一切他喜欢做的事,唯有如此,孩子才能成为拥有独立思想的人,并有能力找到属于自己的生活之路。
你问我以后遇到类似的情况怎么办,相信你心里已有了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