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悦心理
20世纪初期,有些心理学家不满意当时的心理学对心理现象的主观推测,他们试图使心理学与其他自然科学一样,把可观察、可测量的行为作为研究对象。于是,他们便集中研究行为。这一类学者形成一个学派,被称为“行为主义心理学派”。
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先驱,当属巴甫洛夫(Ivan Pavlov,1849—1936)和桑代克。巴甫洛夫并不承认自己是心理学家,这是符合实际的。因为他的兴趣集中在当时的生理学和神经生理学上,并因此获诺贝尔奖。但是,一个真正的科学家,永远不可能把自己的思维固着在一点上,所以,巴甫洛夫在对大脑两半球的研究工作进展到一定水平时,他的视线转向了精神病人。当他试图对精神病人的症状进行解释的时候,他便不自觉地扮演了精神病学家或心理学家的角色。为此,人们认定巴甫洛夫是一位“不承认自己是心理学家的心理学家”。
关于巴甫洛夫的贡献,我们在本书的第四章做了较多的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桑代克使用观察记录老鼠走迷宫的方法,研究行为的学习过程,并提出他的著名的“尝试一错误”定律。从此开创了使用心理学的实验方法和量化手段研究动物行为学习的先河。桑代克开创的这类研究,比巴甫洛夫早三年。
华生(B.Watson,1878—1958)受俄国巴甫洛夫经典条件反射学说的影响,继承美国桑代克的方法论,建立了“刺激一反应模式”,即R=f(S)模式。该理论不考虑刺激与反应的中间过程,而认为,即使中间有思维作为中介,也不过是由内部语言所引起的喉头肌肉运动,至于情绪,那不过是内脏和腺体的变化,它们都是可以客观记录的行为。华生(1924)认为,行为是可以通过学习和训练加以控制的,他不认为遗传因素起重要作用。他曾经说过:“给我一打健康的婴儿,并在我设置的特定环境中教育他们,那么,任意挑选其中的一个婴儿,不管他的才能、嗜好、性格和神经类型等种种因素如何,我都可以把他训练成我所选定的任何专家、医生、律师、艺术家、商人乃至乞丐和小偷。”华生认为,心理学要成为一门科学,必须摒弃一切主观内省,同时确立心理学的客观研究对象。华生否认传统心理学使用内省法所获取资料的可靠性,并认为不能将知觉或意识作为研究对象,而只能代之以行为;而行为,可以归结为肌肉的收缩或腺体的分泌。
华生的行为主义的极端观点,很快受到新行为主义的挑战。托尔曼(E.C.Tolman,1886—1959)提出中间变量的概念,即刺激和反应之间,或者说实验变量和行为变量之间存在一个“中介变量”,这个中间变量就是有机体的内部因素。他给出了如下公式:B=f(S、P、H、T、A)。其中,B为行为,P为生物内驱力,S为环境刺激,H为遗传,T为训练方式,A为年龄。也就是说,行为(B)是环境刺激(S)、生理内驱力(P)、遗传(H)、过去训练的经验(T)以及年龄(A)等实验变量的函数。行为并不仅仅由环境刺激所决定。
另一位新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斯金纳(B.Skinner,1904—1990)建立了“操作性条件反射”,并给了如下公式:R:f(S、A)的公式。其中R为反应,S为刺激,A为实验者在研究中所控制的实验变量,即“第三变量”。这一模式不但考虑了某一刺激和某一反应之间的关系,而且更考虑到,改变刺激与反应之间的关系或设置其他条件的作用,当然,他对于刺激与反应之间,有机体内部过程如何,也不予以关注。
斯金纳认为心理学应当研究刺激与反应之间的、一种可观察到的相互关系,对反射“进行操作分析”。在他的动物实验中,展示了动物主动地按压杠杆,从而取得食物,并因得到强化而被巩固的整个过程。这一过程就是区别于巴甫洛夫“经典条件反射”的“操作性条件反射”。
斯金纳认为,人的行为大都决定于先前行为的后果,而先前行为的后果起到激励作用,这就是强化的作用,后果不同,强化的性质也不同。斯金纳花了大量时间研究强化的作用,涉及强化物的种类、性质、及强化物的实施程度等。斯金纳用这一理论广泛地解释了学习现象。包括不良行为的形成,均涵盖在操作性条件反射之中。
另一个新行为主义学派的杰出代表是姘坦福大学的班都拉(A.Bandura 1925一)。他以学习理论为基础,进一步提出人自身的能动作用,强调人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从而提出了新的“社会学习理论”,也称“模仿学习理论”。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类行为既不是单纯地取决于内力驱动,也不是单纯地被环境所摆布。人有自己独特的认知过程,它们不但参与行为模式的形成,而且可以参与人格的形成和保持。
这一理论的重要概念有如下三种:
第一,“替代学习”或“观察学习”。概念的含义是:人们能够操纵符号,思考外部事物,可预见行为可能的结果,而不需要实际去经验它。这是社会学习理论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
第二,“自我奖赏或批判”。概念的含义是:人们可以评价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提供自我强化(自我奖赏或批判),而不必依靠外部强化。
第三,人们可以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而不是被外界左右。
按照“学习理论”,对行为问题的咨询与治疗,其实质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过程,即在行为反应过剩的情况下,治疗就是要消退这些反应。而在行为反应不足的情况下,治疗就是要建立刺激一反应之间的联系。其基本假设是:如同适应性行为一样,不良行为也是习得的,也是个体通过学习获得的。个体可以通过学习消除那些习得的不良或不适应行为,也可通过学习获得适应性行为。
按这种理论,沃尔普(wolpe)将行为治疗定义为:行为治疗是使用实验确立的行为学习原则和方式,克服不良行为习惯的过程。对待求助者不良行为的态度,应该就事论事,即在行为治疗中,要治疗的东西就是不良行为本身。它不假设也不探讨在这些不良行为背后是否存在着什么更深层的东西。但是,对行为的直接治疗,并不拒绝承认求助者的内在认知和情感活动。在行为治疗家眼中,人的内在思想活动、信念、情感等,已经由行为表现出来了,它们是内隐的活动,而行为是外显的活动。所以,作为消除或改变外显活动的行为治疗,已经将内隐的活动包括在内,他们都是行为治疗的目标。
“内隐”“外显”活动相一致的观点,就是“认知行为治疗”的理论依据。行为治疗,在治疗前、治疗中和治疗后,精心分析、评估的对象不是行为背后的东西,而是可观察、可量化的“关键行为”,即“靶行为”。在治疗前,先要发现“靶行为”,做十分具体的描述,然后,定出详细的治疗方案,其中,方案的每一步,都要进行评价,并且评价指标力求一致,便于重复。
行为治疗一般包括如下七个步骤:
第一,对靶行为进行功能性分析。进行这类分析时,特别注意靶行为经常发生和很少发生的情境。
第二,对靶行为严重程度的标定。
第三,靶行为矫正目标的制定。
第四,制定并实施干预计划,增加积极行为,减少消极行为。
第五,监测干预计划的实施并根据情况进行调整。
第六,结束阶段。一旦达到目标,即可逐步结束干预计划。
第七,检验阶段。如有靶行为复发,可给予辅助性处理。
行为治疗的主要方法有系统脱敏法、模仿学习、自我管理技术、角色扮演、自信心训练、厌恶疗法、强化法、认知一行为疗法等。
行为治疗技术,一般都具有如下六个特点:
第一,注重形成靶行为的现实的原因、而不是它的历史原因。
第二,以可观察的行为作为评价治疗效果的标准,这种行为可以是外显的,也可以是内隐的。
第三,依据实验研究,从中引申出假设和治疗技术。
第四,用尽量客观的、操作的术语描述治疗程序,以便使治疗过程能够被重复。
第五,精心发现靶行为,并认真选择测量行为改变的方法。
第六,对于每个求助者,咨询师根据其问题和本人的有关情况,采用适当的经典条件作用、操作性条件作用、模仿学习或其他行为治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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